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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普通考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往届生。 (3)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学位均需认证)。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现役军人考生还须按照部队相关管理规定办理手续。 6.拟报考学院招生实施细则要求的其他条件(各招生学院可在不低于上述条件基础上制定学院的实施细则,详见各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二)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1、3、4、5、6款要求。 2.学术学位博士生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 3.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必须为我校在读二年级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已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考。 5.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二、报名
(一)报名 考生在2022年12月30日—2023年3月1日登录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b.scau.edu.cn/)点击 “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自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报名时不选择报考导师(复选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导师和学生互选)。 硕博连读考生除网上报名外,还需提交《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网上报名前须仔细阅读《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并按照说明及提示进行操作。请留意相关通知。
(二)报名费:200元。 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3年3月3日—3月9日(9:00-17:00),缴费系统届时才予以开通,请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系统关闭后不接受补缴费。网上缴费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请注意网站通知。 报名费缴纳后不再退还;如未按时缴纳报名费,则视为放弃报名。
(三)提交材料 考生于2023年3月6日—3月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若邮寄材料,请于3月8日前寄出。考生可登录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是否收到及是否齐全): 1.网报系统打印的《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须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给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2.网报系统打印的《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由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给出意见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或单位公章; 3.两位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独立亲自撰写、签名、并由专家学术关系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专家亲自密封《专家推荐书》,并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模板见附件1);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与身份证或军人证复印件,如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硕士课程成绩单(应届生提供原件1份,往届生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1份,硕博连续考生提供原件2份);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以及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7.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应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3000字,如学院做具体要求须按学院要求执行)(模板见附件2); 8.符合要求的第三方外语成绩证明,或其他符合我校外语入学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9.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所获得的各类与报考有关的获奖证书的证明材料(从高到低顺序排序); 10.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半年内的体检报告(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可提供学校校医院半年内的体检报告),即2022年9月1日之后的体检报告; 11.报名费缴纳证明; 12.硕博连读考生还需提交《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 上述材料除第1-3项单独放置外,其余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或用长尾夹子夹好提交。提交后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扫描二维码进入官网下载附件
三、外语入学考试
(二)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如不能满足(一)中外语要求,但硕士毕业于兽医学一级学科所属二级学科各专业及兽医学科相关专业(包括动物科学、生物学、生物医学、药学专业等,具体由招生学院认定),且2016年9月1日之后以第一作者在中科院二区期刊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已发表且已被收录),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论文检索证明(须在提交报考材料时一并提交论文检索证明的原件),可以视为满足外语入学考试的成绩要求。此类考生在初选时,统一按照大学英语四级425分的标准进行初选外语打分。
四、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会同招生学院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初选阶段。
(二)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监督检查等工作。 各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学院纪检委员、一级学科专业负责人和二级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
(三)初选 招生学院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不少于7人),(明确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外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根据学院制订的打分标准,100分为满分,实行每位专家独立评分,以学科专业(明确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且达到60分以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
(四)复选 复选含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创新精神和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1.笔试:由招生学院组织,按学科(学院明确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须与初选一致)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不少于三小时,笔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由招生学院组织面试,各学院明确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须与初选一致)组成专家组(不少于7人)对考生进行面试。由申请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位考生公开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PPT形式)。专家独立评分,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学院主页公布,复选结束后在招生学院网页公布复选通过名单,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见学院通知。
(五)成绩使用 复选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初选成绩*30%+复选成绩*70%。
(六)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各学院按各学科专业(学院明确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须与初选复选一致)初选、笔试、综合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审核后于2023年5月2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转入华南农业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体检
考生自行在三甲医院体检,并于提交报考材料时提交半年内体检报告,即2022年9月1日之后的体检报告。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招生计划
七、学制、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一)博士生学制、缴纳学费标准:博士生学制为4年。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生9000元/年,四年共计36000元/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专业型博士生12000元/年,四年共计48000元/人;全日制定向就业学术/专业型博士生20000元/年,四年共计80000元/人。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3万元/年(只奖励正常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2.助学金(正常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正常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生享有荣誉和奖励金额,定向生只享受荣誉)、助研岗位津贴情况如下表:
(三)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学校实施研究生访学项目(港澳专项),每年选派数十名优秀研究生到香港或澳门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访学工作,资助经费为3万元/人。 此外,我校每年获国家留学基金委研究生公派出国项目、广州市菁英计划出国留学项目等项目资助的博士生约有30人次。
八、其他说明
(一)应届硕士生在博士生入学之前必须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若届时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二)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学科相关问题,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学院制定的招生实施细则中的条件和要求,报考考生也须符合。(三)本简章由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招生学院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四)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我校将做相应调整。(五)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资料、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辅导。(六)住宿。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二)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招生学院处理结果不服,可在招生学院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进行申诉。(三)学校设有监督举报电话:020-85280066 邮箱:yzb@scau.edu.cn
十、招生咨询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行政楼316室,邮编:510640;
电话(FAX):020-85280066;
电子邮件:yzb@scau.edu.cn;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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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研究生院
微信编辑 | 曾子焉
责任编辑 | 费思迎
审核 | 陈芃辰
审定 | 郭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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